其二:
旧时河北、山东等地婚姻习俗中,以长命鸡为象征吉祥如意的聘物。临近新娶,男方备红公鸡一只,女方备肥母鸡一只,母鸡表示新娘为“吉人”。出嫁时,女方所备的鸡一定要由自己未成年的弟弟或其他男孩抱着,随花轿出发,并要在公鸡未啼鸣之前赶到男家,俗信公鸡还在睡觉,母鸡未睡,寓以气势压倒公鸡,及今后不受男人欺侮之意。男家将公鸡交给抱鸡人,把这两只鸡一起拴在桌腿上,并不时打公鸡,直到公鸡有气无力。民间以为这是妻子以后制服丈夫的象征。这两只鸡不得宰杀,故称长命鸡。
其三:
汉族民间有立春日佩戴“迎春公鸡”的习俗,流行于山西北部以及山东一些地区。迎春公鸡又称春鸡,是立春前年青妇女们用碎布缝制的佩饰物,挂在孩子身上。春鸡用纸底花布裹棉花,形同菱角,一角尖端缀花椒仁作鸡眼,另一角缝几根花布条作鸡尾,春鸡钉在孩子的左衣袖上,有新春吉祥之意。一般在正月十六到庙会上将布鸡扔掉。未种牛痘的孩子所佩鸡要衔一串黄豆,几岁串几粒,称作“鸡吃痘”。
其四:
土家族称踢毽子为“踢鸡”。春节时男女青年一起踢“鸡”,一人将“鸡”踢起,众人都去争接,接到“鸡”的人,就可以用草去追打任何人。而青年男女往往用草去追打他们的意中人。这样,“踢鸡”又成了谈情说爱的媒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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